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(精选3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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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
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(精选 3篇)
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1
 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:
  一、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。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七十八条规定承揽人工作
需要定作人协助的,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。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,承揽人可以顺
延履行期限,超过顺延期的,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。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
自愿行为,而是法定义务。
  二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七十五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,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、技术
资料,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。
  三、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。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作报酬,如果定作人不按
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作报酬,承揽人可以滞留工作成果,并要求支付延迟交付的保管费和承
担由此产生的毁损、灭失的风险。定作人与承揽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报酬支付的时间或者约
定不明确,应补充协议,不能达成协议的,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,或者在接受
工作成果时支付。
  四、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作成果、技术资料。
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2
  合同编号:____________
  定作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  签订地点:______________________
  承揽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  签订时间:________________
  第一条 定作物、数量、报酬、交货期限
 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
 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、方法、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
摘要:

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(精选3篇)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篇1 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:  一、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。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七十八条规定“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,定作人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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