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托物业管理合同
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甲方(委托方):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(受委托方):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小区(大厦)的物业管理,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,为业主创造优美、整洁、安全、方便、舒适、文明的居住环境,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,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,以便共同遵守。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1.甲方将位于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,综合服务。2.管理事项包括:(1)房屋的使用、维修、养护;(2)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、设备及场所(地)(消防、电梯、机电设备、路灯、走廊、自行车、房、棚、园林绿化地、沟、渠、池、井、道路、停车场等)的使用、维修、养护和管理;(3)清洁卫生(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...
2024-06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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